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9   浏览次数:533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研究平台(中心、所):

实验室安全是一项常抓不懈、一以贯之的工作,各学院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校园教学科研秩序平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担负起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分管负责人要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负责。

2.放假前必须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对所属实验室的水、用电线路以及防火、防盗、防汛、防潮、防爆、防毒、防污染等设施检查是否完好,确保放假期间不再使用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及空调、电扇、通风装置的开关和门、窗等处于关闭状态,以防引发事故发生。各实验室备用钥匙应集中放置。

3.对实验室环境进行整理,及时清除杂物,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各类实验废弃物。

4.对放假期间仍需使用的部分实验室,要履行使用申请手续,报请分管院长批准,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相关责任制。

5.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所属学院负责人报告,同时报教务处等相关部门。

 

 

             三明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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