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3   浏览次数:268

各学院: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排课工作将于第13周开始,请根据时间安排和要求做好相应排课工作。排课过程中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教学计划

1.录入教学计划时,须严格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正确的课程性质、学时、学分、起止周等;教学计划有变更的须填报《三明学院专业培养方案变动审批表》,并录进系统中“执行计划更改申请”栏中。

2.分理论与实践两部分的课程其周节数输入形式一定要注意分开,如3节理论、1节实践要写成3.0-1.0,不能笼统写成4.0-0.0;有实践部分的课程,须设定实验场地。

二、教学任务

1.教学任务原则上安排专任教师,确因教学需要由非专任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须遵照《三明学院非专任教师兼课管理暂行规定》,严格履行兼课报批手续。

2.排课做合班任务时,需注意区分普通本科和专升本;海峡理工学院学生、海外学院的国际学生、“4+0”学生须单独合班,其他按专业、人数再作区分。

3.外聘教师的相关信息应及时录进教务系统。

三、排课任务

1.每天的排课量一般应均衡,学生上课时间和自习时间的安排应当合理,避免授课时间过于集中或过于分散。每门课程应为两节课连排,一般不允许同一教师连排同一班级四节课程;为充分利用上午的学习时间和教学资源,周学时为3节的课程,可排单双周或排在下午三节连上,上午一般不安排3学时连排的课程。同一班级每天上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8课时。为保证教学效果,每天5-6节及11节不排课(连续分组实验课除外)。

2.每天上午应尽可能安排难度大的课程或专业主干课程。每天1-2节尽量安排课程。

3.各学院排课时,应首先使用本学院的固定教室。

4.每学期排完课后,各院应及时通知教师查看课表,调整须于学期初课表打印粘贴前完成。课表一经排定,必需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之后若有特殊情况需通过“排课权限”调整课表,请提交分管教学领导签字的书面说明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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