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二○二○届毕业生进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7   浏览次数:206

各学院:

接省教育厅和新华社福建图片社通知,我校2020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定于201910月30-1031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并抽调毕业班辅导员、班干部配合教务处做好组织工作。

二、辅导员组织毕业生按照各班级安排的拍摄时间提前15分钟到场并按学号顺序排队等候拍摄,如未按时到场拍摄,则需自行到福州补拍(补拍时间另见图片社通知)。

此次拍摄的照片主要用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学历注册和学位注册,请各学院务必提醒学生高度重视,拍照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衣着要整洁(具体着装要求见附件1)

三、拍摄现场设立收费处,由省图片社工作人员直接收取拍摄费用。请各班班长于本班拍照结束后随即将本班已拍照学生的费用(以班级为单位,每人20元)收齐统一交给现场省图片社工作人员。

四、拍摄地点:综合附楼101、102

附件:1.大学生图像采集拍摄要求

2.2020届毕业生图像采集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201910月17

图像采集通知102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