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0   浏览次数:68

各学院:

为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三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明院办发〔2018〕3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二级学院自查时间:920日-27

学校抽查时间:928-30

二、检查方式

  以二级学院自查为主,学校组织检查组进行随机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本学期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请各学院对照培养方案查看本学期教学任务是否均严格按培养方案执行,自查内容包括课程门数、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性质、学分、学时(理论、实验)等,并提交《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自查表》(见附件1)

(二)学期教学大纲编制情况

各学院根据《三明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实施办法》(明院教〔2021〕22号)规定,检查所有开课课程是否有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编织是否规范(学前教育、美术学及音乐学专业除外),提交《**学院**专业2022-2023学年第学期教学大纲编制情况自查汇总表》附件2)。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归档情况

各学院根据《三明学院试卷管理规定》(明院教2018140号)规定,按照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所开课程1/3检查期末考试试卷归档情况(学前教育、美术学及音乐学专业除外),提交《2021-2022学年第学期试卷档案材料自查表》附件3

本学期主讲教师任课资格情况

为贯彻《三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本学期主讲教师是否都具有任课资格,各学院需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主讲教师任课资格进行自查,发现有不符合主讲教师任课资格的情况及时整改。提交《**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不符合主讲教师任课资格自查表》(见附件4)。

各学院在完成期初教学检查自查工作后,请于927日前将附件1-4相关表格提交给教务处质量科吴仪轩老师。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自查表

2.**学院**专业2022-2023学年第学期教学大纲编制情况自查汇总表

3.2021-2022学年第学期试卷档案材料自查

4.**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不符合主讲教师任课资格汇总

 

 

 

   教务处

202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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