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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本科生赴厦门大学交流学习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12   浏览次数:229

关于遴选本科赴厦门大学交流学习方案


为开拓学生视野、增进校际间友好合作,根据《厦门大学-三明学院对口支援协议》和《关于遴选本科生赴厦门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今年我院将2021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技术2专业中各遴选3名优秀本科生赴厦门大学相近专业开展为期一年交流学习(20239月至20247月)。我院将在学生自愿报名基础择优遴选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遴选交换生的基本条件

1.品学兼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最近一年的体质健康测试须达标;

2.自愿赴厦门大学交流学习,学习态度认真,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在校期间未出现不及格课程;

3.在校期间未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及以上违纪处分;申请者所在宿舍不得有“不达标”记录;

4. 承诺履行交流学习协议有关义务并遵守两校规章制度。

二、遴选办法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向学院教学科研科提交《三明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报名表》。

2.遴选人数为2021化学工程与工艺32021生物技术3人。按照学生2021-2022学年第一、二学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三个学期综合素质积分平均分排名,在排名前50%的人中,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拟推荐的人选。如果出现两名以上(含两名)学生排名一样的情况,则依次比较学生德育与体、美、劳方面综合测评分,分数名次靠前者优先推荐。

3)拟推荐名单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形成交流生推荐名单,行文报送教务处。

3.遴选程序

1613日前,符合条件的有意向的学生向学院教学秘书提交《三明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报名表》(附件1)。

2616日前,学院教学秘书汇总申报学生情况,审查学生报名资格,产生拟推荐名单。

3619日前,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交流生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对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截止之日前向学院提交异议并说明异议理由。

4621日,学院将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公示无异议的交流生推荐名单报送教务处。同时上交拟交流学生1寸近期免冠纸质证件照(照片标准详见群文件)3张,照片背面注明“学生姓名”及同版证件照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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