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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本科生赴上海大学交流学习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19   浏览次数:10

关于遴选本科上海大学交流学习方案


为拓宽学生视野、感受优质教学方式,增进院校友好合作,根据《上海大学支持三明学院高质量发展对口帮扶协议书》,今年我院拟从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专业中遴选102021级优秀本科生,赴上海大学相关专业开展为期一年的交流学习(时间从20243月至20252月)。我院将在学生自愿报名基础择优遴选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遴选交换生的基本条件

1.品学兼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最近一年的体质健康测试须达标;

2.自愿赴上海大学交流学习,学习态度认真,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在校期间未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及以上违纪处分;申请者所在宿舍不得有“不达标”记录;

4. 承诺履行交流学习协议有关义务并遵守两校规章制度。

二、遴选办法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向学院教学科研科提交《三明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报名表》。

2.遴选人数为2021化学工程与工艺10。按照学生2021-2022学年第一、二学期,2022-2023学年第一、二学期个学期综合素质积分平均分排名,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拟推荐的人选。如果出现两名以上(含两名)学生排名一样的情况,则依次比较学生德育与体、美、劳方面综合测评分,分数名次靠前者优先推荐。

3)拟推荐名单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形成交流生推荐名单,行文报送教务处。

3.遴选程序

11222日前,有意向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三明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报名表》(附件1)。

21224日前,学院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产生拟推荐名单。

31225日,二级学院将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的交流生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对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截止之日前向学院提交异议并说明异议理由。

41225日,学院将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交流生推荐名单(附件2)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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