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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20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推荐和2020-2022学年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9  浏览次数:354

各基层党委(总支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总结凝练、巩固深化基层党建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推动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20学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推荐和2020-2022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2020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推荐

(一)推荐办法

各基层党委(总支)认真总结2018-2020学年校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形成总结报告,每个基层党委(总支)最多可以推荐3优秀成果候选项目(机关党委最多推荐6个)

(二)推荐要求

各基层党委(总支)要严格把关,注重推荐有特色、质量高、成效好的项目。一是主题鲜明、体现时代性。重点推荐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高校基层党建实际设计策划的项目。二是解决问题、富有创造性。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当前学校基层党建的突出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活动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三是组织严谨、注重过程性。活动过程组织严密,有科学的立项方案、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四是广泛参与、力求实效性。支部党员参与度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中作用突出。

基层党委(总支)将《三明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申报表》(1式5份)、《三明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1式1份)等,于65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组织部办公平台,文件名“XX党委党支部支部立项优秀成果”。

(三)评审方式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基层党委(总支)推荐的优秀成果候选项目进行评审,从中评选出10项优秀成果,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择优选报省委教育工委参加省上的评选。

二、2020-2022年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申报工作

(一)主要程序

1.项目设计。各党支部围绕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结合“三力建设”、“育人强校”中心工作和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实际,设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活动方案。

2.项目备案党支部将酝酿成熟的项目上报基层党委。各基层党委(总支)进一步审核,对同意立项的活动给予必要的经费及其他条件的支持,并择优上报校组织部备案。

3.项目管理各基层党委(总支)要对党支部项目的立项、实施、成果申报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指导,对党支部项目的执行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工作安排

1.组织发动。各基层党委根据本通知精神,广泛动员,积极组织,认真指导党支部进行项目的设计和论证。

2.立项备案。党支部填写《三明学院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书》。每个二级学院党委至少申报3项,机关党委至少申报6项,2020620日前,将项目书、简况表(附件3、附件4)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届中有优秀项目也可上报备案)。

3.活动开展。2020年6月至2022年6月,各党支部根据项目设计开展工作。

4.活动总结。20226中旬,各党支部认真做好“立项活动”的总结及校级优秀成果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5.表彰奖励。20226下旬,校党委组织部将对申报校级优秀成果的项目进行评审。获校级优秀成果奖的项目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从中选出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评选和表彰。

三、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委(总支)要将党支部“立项活动”作为推动党支做到“七个有力”、有效提升“三力建设”的有力抓手,积极督促和指导党支部开展优秀成果推荐和支部立项申报工作。加强“支部立项”优秀成果的宣传,扩大其在党员中的影响力,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