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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日常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4-27  浏览次数:153

三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日常管理规定

 第一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用于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为保证创新创业园高效利用,有序运转,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开放时间为早八点到晚十点,各项目组成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入大学生创新创业园,节假日开放时间另行规定;

 第三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创新创业园的入驻流程、孵化管理、日常运营以及设备维护;

 第四条 校大学生双创联合会协助创新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对创新创业基地进行日常管理与服务,各出入口钥匙由专员保管,其他无关人员不得私自配备或使用;

 第五条 创新创业园各项目负责人应负责本工作间的内务卫生、财务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和财产安全,爱护公物,节约用电;

 第六条 创新创业园对各项目组实行“绩效分”管理办法,各项目入驻之初均为满分12分。遇有违规情况则按规定扣除相应分数,当总绩效分低于6分时需重新执行申请入驻程序,当总绩效分低于2分时责令退出创新创业园,并通报项目有关学院;

 第七条 各入驻人员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爱护工作间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并搞好室内外卫生。

 第八条 爱护公物、节约能源。各项目不得在各工作间私拉电线、打洞钻孔、焚烧物品、使用违规电器(如热得快、电磁炉、电饭煲),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浪费水电,注意白色污染和环境保护,预防盗窃、蓄意破坏公物等行为;

 第九条 严令禁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以及不服从创新创业园基地管理规定等行为;

 第十条 注意个人财产安全、人身安全以及网络安全,合理规范使用各个工作间网络,不上非法网站,网络使用严格遵守学校网络与信息化安全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合理使用创新创业园各场地、设备;按规定时间出入创新创业园,不拖延,不逗留,若有特殊原因在规定外时间出入基地的,应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特殊时间出入申请表》,并经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确认,否则一律不得在其他时间出入大学生创新创业园;

 第十二条 如需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的创客路演室、创客沙龙空间进行各项目内部会议、装配调试、项目展示,需由各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 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十四条 各工作间人员需融洽相处,互相尊重;以研发、创新创业为主,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第十五条 各项目负责人负责督促执行本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将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

 第十六条 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