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管理工作。
2.协助解决项目前期审批事宜,参与跟踪设计、预算、财审等相关工作。
3.负责工程项目的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招标、合同签订等工作。
4.协调、解决开工前施工用水、用电及用网的管线引入、图纸会审、安全报备、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各项准备工作。
5.做好工程质量控制,认真做好参建人员、工程材料、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环境的检查。
6.做好工程投资控制,负责做好计量计价,设计变更及签证审批工作,严格履行报账手续及款项支付工作。协调结算、决算、审计等工作,承担协调履行资产交付手续。
7.负责工程进度控制,督促监理做好进度控制工作。综合评价进度控制力度,对不足的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8.负责工程安全与环境管理,坚决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督促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文明工地施工标准等。
9.负责工程合同管理,认真审阅合同,争取做到不违约且学校利益最大化。监督参建单位对合同的执行情况。
10.做好工程信息与基建档案管理,做好基建工程档案收集、整理、装订、移交等工作。
11.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施工现场交叉施工事宜。及时组织例行会议做好内部协调与外部沟通,积极对接协调上级建设主管部门。
12.监督、配合监理单位人员履职履约;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等事宜,负责验收后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处理,回访等项工作。
13.做好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