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拓展多元化人才培养途径,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日前学校印发《三明学院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从2011年起,启动主辅修、双专业和双学位教育。
《管理办法》指出,“主辅修教育”指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以本专业为主修,跨一级或二级学科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并取得规定的课程学分,经学校核准,颁发专业辅修证书;“双专业教育”指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同时,跨一级或二级学科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并完成规定的课程、毕业设计(论文)和其他教学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在获得第一专业毕业证书的前提下,经学校核准,颁发第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教育”指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同时,跨学科门类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并完成规定课程、毕业设计(论文)和其他教学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在获得主修专业学科门类学士学位前提下,经学校核准,颁发第二学科门类学士学位证书。
《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修读辅修、双专业及双学位应具备的条件是: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未受到纪律处分;在校学习期间成绩合格,主修专业前一学年的考核成绩无补考记录;主修专业学费已按规定缴清;每位学生只能修读一个双专业(双学位),且不得修读与主修专业的主要专业课设置相同超过10学分的双专业。
双专业、双学位的课程设置包括该专业必要的基本理论以及基本技能在内的基础课程、主要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课程的教学要求与主修专业相同。报名修读的学生数达到单独开班授课的,授课时间统一安排在假期(含双休日)和晚上;达不到单独开班的插入开办系(院)相应的主修专业班级或改报其他专业。
每学年第二学期初,学校公布下学年开设双专业(双学位)计划。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系(院)提出申请,下一学年学期初,开办系(院)根据第一学年主修专业成绩及录取条件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有关规定,辅修本科专业证书、第二专业毕业证书、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不予电子注册。辅修、双专业及双学位教育学费按学分实行收费。
主辅修、双专业和双学位教育是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我校跨越发展的重大举措。
为积极稳妥推进这一工作,学校决定在外语系先行开展主辅修、双专业和双学位教育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