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6   浏览次数:145


各学院(部):

现将本学期期初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科目补考

1.补考时间:201622936

2.公共科目补考时间安排

时间

 

责任部门

229

教育学、心理学

各学院(部)
教务处

31中午

(12:45-14:15)

大学英语(2015)(考生需自备耳麦参加听力考试)

31

(19:00-21:00)

公共数学

32下午(14:40-16:10)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2

(18:10-19:40)

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备注

大学体育、大学物理、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文写作、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书写、教师口语、军事理论、形势与政策等公共课考试由各开课部门自行安排

各开课部门

3.请各院(部)将补考安排表(含重修课程考试安排,包括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补考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各学院尽量把补考安排放在博学楼)、监考员安排、补考名单等信息,统一模版见附件)于201622911:00前发送到教务处陈玲霞办公平台备案,并通知各学院。

4.补考成绩报送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由任课教师将成绩输入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签字后报任课教师所在院(部),经学院(部)负责人核批后,一份交学生所在院(部)、一份留存任课教师所在学院、一份存入试卷袋(学生缺考、缓考或作弊情形均须注明)。重修成绩统一由指定重修老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材料报送学生所在学院(须在成绩单上注明“重修”)

5.特别说明

录入成绩时,须填写规范,请使用以下系列(不同系列不能混用):

①百分制:数字(输入法设置在英文状态下录入,可保留一位小数);

②五级计分制:中文(下拉框选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③成绩比例设定:请严格按照三明学院《关于课程考核的补充规定(明学院教字[2012]22号)》进行设定。

二、专业课补考                      

补考时间为22936,各学院根据公共课补考时间插空安排。

三、考试组织

1.公共课:为了加强考试管理与考试监控,要求各院公共课考试试卷必须报送教务处并由教务处当场随机抽卷,请相关院部教学秘书于2016226前携带试卷审批单到教务处抽卷。

2.期末成绩低于40分者不得参加补考,应当作重修处理,请通知学生及时办理重修手续。

3.考场安排要求:有条件的考室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清理干净、抽屉朝前),单列排列,间距80CM以上;连排课桌椅的考室左右各间距2个座位;阶梯教室左右至少间隔2个座位,前后至少间隔一排座位。不同科目考生座位要交叉安排。各学院应保持考室整洁,特别注意清理与考试有关的纸条及课桌上的小抄等,以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4.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学生证(两者缺一不可)方可参加考试。请监考员务必认真核实考生身份,以防替考等作弊行为发生,严禁携带通讯设备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考试,并做好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工作。

5.试卷模板:分为A3版和A4版(含考试承诺书)

下载地址:教务处()“下载中心”模块

友情提示:A3版也可用A4纸排版打印后两张,对拼成A3纸再印刷,左边留3cm装订线。

:三明学院 院(部)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考安排表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1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