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学生申请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8   浏览次数:92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的潜能和专长,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请各学院依据《三明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认真做好2016级学生的申请转专业工作。现将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时间

工作内容

1216

各学院将本学年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

1223

各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填写《三明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拟转出学生汇总表(附件4)后报教务处。

1230

教务处审核后将材料转发给各接收学院。

113

1.接收学院组织全面考核,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5)、本学院网站公示拟接收学生名单完整截图一并报教务处。

2016--2017学年

第二学期期初

教务处将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研究批准后,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8397201(刘军茹)

教务处

                                                                2016年1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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