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3   浏览次数:285

各学院:

根据《三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实施办法(修订)》(明学院教字〔2009〕59号),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2017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段工作及要求

(一)制定实施计划阶段

1.各学院根据学校总体进程安排,制定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实施计划,并于2017年1120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各学院可采取多样化的毕业论文(设计)形式,但必须提前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备案

2.毕业论文(设计)免修

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可依条件申请免修,申请免修的条件(成果)必须与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具体见附件1。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委员会负责申请材料的审核、答辩工作。免修答辩流程参照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要求。

免修申请流程:学生填写申请材料->学院审核、对符合条件者组织答辩->文字材料检测重复率->免修结果公示。

申请时间为:35日-3月20日。

申请材料: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免修申请表》、研究成果(须提供相关论文材料或不少于3000字的文字说明,其中的文字说明部分须符合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要求)

学院组织答辩时间:3月30日前

各学院组织免修答辩后须于2018年330日前将《毕业论文(设计)免修申请表》、《毕业论文(设计)免修汇总表》、《毕业论文(设计)免修答辩安排表》、《毕业论文(设计)免修答辩记录表》、《毕业论文(设计)免修答辩成绩评定表》等材料提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二)选题、开题、撰写(设计)、中期检查阶段

各学院应于20184月30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撰写(设计)、中期检查等工作。为规范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统一采用实践教学综合管理系统采集过程信息,具体工作安排见附件2,指导教师及学生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4。

各学院为毕业生配备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不得超过8人;在选题过程中,要做好题目审查工作,确保一人一题,确保学生选定题目不与往届选题重复;文科类30%、理科类50%、工科类8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三)论文检测阶段

为杜绝论文作假行为,全校统一使用CNKI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PLMC)检测论文。学生必须在答辩前通过论文检测(复制比<20%)。

检测工作由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在答辩前一个月向教务处申请检测权限并安排学生检测。

(四)答辩、成绩评定阶段

各学院于2018年5月21-25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工作。

(五)材料报送阶段

各学院于2018528日前报送评优名单,其中优秀论文(设计)数不得超过该学院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5%,优秀指导教师不得超过该学院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并提交各类推优表格和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指导教师、成绩一览表、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实践科龚兵丽平台。

(六)十佳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阶段

学校将继续开展十佳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届时将对获奖的学生及其指导老师予以相应的表彰。

二、相关事宜

(一)指导过程中的论文(设计)修改稿等原始资料由各学院自行确定保管方式。

(二)毕业论文(设计)有关文件、表格、范文请到教务处网站或校网络办公平台下载。

  

附件:

1.毕业论文(设计)可申请免修的成果范围

2.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安排表

3.指导教师具体操作流程

4.学生具体操作流程

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通知.zip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17年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