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6   浏览次数:92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6-2017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及方式

1.数据统计时段为:201691-2017831

2.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要求报送基表四、五、六、七的各项数据。

3.各学院须登陆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218.5.241.21:83/Default.aspx)填报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检测。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2016-2017学年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5

2.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基表四中的“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的“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

3.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按时在平台上填报。对不能按规定要求填报的学,将限制其申报实验室建设项目资格。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1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