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践教学管理,加强实践教学信息化建设,便于师生查询本学期各相关实践课程信息,以及后期实验室信息报表数据的上报工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2017-2018-2学期实践教学环节实验项目信息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入范围:
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计划开设的实验课(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及非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必须录入。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实验项目录入实践教学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
(二)录入时间:3月8日至3月16日。
(三)录入方式:
1.实验项目录入,原则上由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完成;
2.部分实验室因实验教学运行情况特殊需由实验人员统一排课的,则由相关实验人员在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内统一录入;
3.任课教师完成实验项目录入工作后,需提交实验员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请打印二份,一份报送教师所在院实验室存档备案,一份任课教师留存,以备检查。
4.录入实践教学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将作为今后实验室建设项目评审、学年教学考评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附件:实验项目录入实践教学综合管理平台系统操作说明。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