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根据《三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明院教〔2009〕228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并为下学期教学工作做好准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本学期各院听课工作
按照《三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明院教〔2009〕228号)要求,每学期听课应达到的最少节数为:各院领导8节,系(教研室)主任8节,教师6节,助教及以下教师8节。
(二)实践教学工作
1.实验室安全检查。检查内容详见《关于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2.实习、见习情况。检查本学期学生在校外实习、见习的相关材料(包括实习、见习计划及汇总表)。
(三)辅修、重修教学工作
重点检查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排课情况、试卷等教学档案材料;重修课程学生出勤情况及相关材料。
(四)期末教学工作
1.公选课教学资料归档情况。
2.期末考试准备情况:考前考风考纪教育,安排期末考试巡视,组织期末考场布置,加强对期末试卷规范的检查,着重检查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试卷的符合度。
二、检查方式
以各院自查为主,教务处组织检查组进行随机抽查。
三、时间安排
2017年6月16日-2017年6月25日,各院对本单位开展自查工作,落实上述各项检查内容,并完成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一式两份,一份各院保存备查,一份于2017年6月26日前交教务处质量监控科。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