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6   浏览次数:101

二级学院

为规范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根据《三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明院教〔2009〕228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并为下学期教学工作做好准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本学期各听课工作

按照三明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修订)》(明院2009228)要求,每学期听课应达到的最少节数为:各院领导8节,系(教研室)主任8节,教师6节,助教及以下教师8节。

(二)实践教学工作

1.实验室安全检查。检查内容详见《关于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2.实习、见习情况。检查本学期学生在校外实习、见习的相关材料(包括实习、见习计划及汇总表)。

(三)辅修、重修教学工作

重点检查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排课情况、试卷等教学档案材料;重修课程学生出勤情况及相关材料。

(四)期末教学工作

1.公选课教学资料归档情况

2.期末考试准备情况:考前考风考纪教育,安排期末考试巡视,组织期末考场布置,加强对期末试卷规范的检查,着重检查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试卷的符合度。

  二、检查方式

以各院自查为主,教务处组织检查组进行随机抽查。

  三、时间安排

2017616-2017625日,各院对本单位开展自查工作,落实上述各项检查内容,并完成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一式两份,一份各院保存备查,一份于2017626日前交教务处质量监控科。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1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