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课程成绩录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6   浏览次数:1144

各学院:

为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与成绩录入顺利进行,现将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628711日(开始时间:上午8:30下午15:10/15:20

  

  

责任

部门

628日上午

大学英语(自备耳机参加听力考试,带2B铅笔和橡皮填涂答题卡)、大学日语

各学院

教务处

628日下午

教育学

629日上午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629日下午

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630日上午

线性代数德育与班级管理

630

应用文写作大学语文

71

线性代数与概率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72日上午

高等数学A、高等数学B、高等数学D

75日全天

大学计算机基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C/VB)(信息工程学院具体安排)

76

大学物理

628-711

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插空安排

71011

各学院应分两批安排学生结束考试

 

  

1.现代教育技术、书写、教师口语、文献信息检索、军事理论、就业指导、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创新基础、创业基础等公共课考试由开课学院自行安排

2.重修课程考试应在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结束前完成

各学院

二、考试要求

(一)公共课任课老师须分派到各学院担任考务人员,在开考前将试卷送达各学院,考试结束后,连同考场情况记录表收回留档。

(二)2021622日前,请各学院将本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表(附件1)报送教务处学务科其后如有变动,及时向教务处学务科及质量科报备。

(三)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1. 2021625日前各学院开展考前动员和诚信教育活动。特别提醒学生及监考教师,考场全程高清监控,请学生诚信考试;请监考人员恪守职责,做好监考工作。加强对手机等通讯设备的检查,禁止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使用手机通讯设备(疫情防控需要除外)学校将组织巡考督查,一经发现学生监考人员有违纪违规现象,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 考场应优先使用标准化考场有条件考场须单人单桌(桌斗朝前),单列排列,左右间距80 cm以上;联排课桌椅的考场左右各间距两个座位;阶梯教室左右至少隔两个座位,阶梯部分前后至少间隔一排座位。同一考场、不同课程考试的考生座位须交叉安排。

3. 原则上各学院自行安排监考人员。每个考场至少配备两名监考人员,学生人数60人以上的考场适当增加监考人员。每场考试须配备后备监考人员,预防考试突发事件。

4. 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两者缺一不可)方可参加考试,监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实考生身份,以防替考等违纪行为发生。

5. 监考人员及考生根据自身情况与考场情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出现发热症状应第一时间联系校医院和辅导员(校医院疫情防控联系人:卓炼,联系电话:18806086696,负责校园内发热处置上报转诊与隔离等工作),由校医院按照学校既定的疫情防控方案与要求处置。

四)成绩录入及报送: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任课教师应当登陆教学管理平台完成成绩录入工作,并按规定归档。

缓考、无故未参加考试、考试违纪或考试作弊等情况,任课教师录入成绩时,备注栏勾选缓考缺考违纪作弊

重修课程成绩录入应在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结束前完成。

特别提示:下学期初的补考和学生重修相关工作将在正方新系统上进行。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请各学院务必督促任课老师于714前完成期末课程成绩录入;716日起,正方公司将所有课程成绩数据从旧系统迁移到新系统。为此,请各学院在安排期末考试时,提前安排考试人数较多的课程。

(五)考试及阅卷其他要求请按照《三明学院考务管理办法》(明院教〔2018250号)和《三明学院试卷管理规定》(明院教〔2018140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      学院2020-2021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2. 2020-2021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教室协调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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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1616



附件1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样表.xlsx附件2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教室协调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