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7   浏览次数:820

各部门、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1级新生9月11-12日报到。为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根据规定,新生报到后,应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已报到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复查内容包括:

(一)对新生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专升本新生核查材料还包括专科毕业证;第二学士学位新生核查材料还包括前置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材料与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并通过“人像比对”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

(二)对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新生进行入学专业复测;相关学院做好专业复测实施方案(含专业技能测试),按要求报送复测结果;

(三)健康复查。校医院负责组织新生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健康复查。经复查患有某种疾病,目前不宜在校学习的,作保留入学资格处理。各学院接到校医院通知后,应及时做好学生工作,通知其家长,帮助学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等相关手续;

(四)心理健康测试。校心理健康中心组织新生进行测试,并将测试结果及时反馈学院。各部门做好心理信息保密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对考生录取资格再确认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复查工作重要性,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密程序,严格把关,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成员由各学院自定),全面组织、协调、落实本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如发现因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组织不力、核查不严,致使冒名顶替等违规违纪学生蒙混过关的,将依规追究责任。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制定的专业复测方案,应提交本学院复查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复测方案、复测结果纸质版与电子版分别于9月20日前、10月18日前送行政楼317教务处(招生办)。

(三)各学院应重点复查,严格把关延期报到的考生。对在复查中发现问题的,要认真调查,弄清事实,初步取证后,写出情况报告及时送教务处(招生办),坚决清理冒名顶替者。

(四)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应在10月18日前结束,各部门、学院在复查工作结束后做好总结,填写《三明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统计表》(附件),由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招生办)。

 

附件:《三明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统计表》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21年9月7

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090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