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第二次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4   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学期学生

第二次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学生评教是高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促进教师持续改进教学、提升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本学期第二次学生网上评教工作于20241224日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41224日(星期-2025年1月3日(星期

二、评教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教流程

本次评教使用“三明学院智慧教务”进行,评教操作说明步骤见附件。

四、评教要求

(一)对学院的要求

1. 做好宣传。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并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评教任务。

2. 重视组织。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诱导或干涉学生的评教意见,严禁他人代替评教。如发现此类现象,请及时向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行政办公楼411室)反映。联系人: 姚珊凤,电话:18506099900

3. 及时处理。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可以在“三明学院智慧教务使用交流群”反馈问题,以便学校及时解决学生评教中出现的问题。

(二)对学生的要求

1. 按时参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评价,如实反映授课过程中存在问题,以便教师今后改进。

2. 认真评价。提交前确认评价信息,提交后无法修改。多位任课教师授课的课程,只能对实际授课的教师进行评价,不能评价其他教师,如“学年论文”只能评价本人的指导教师。

3. 及时反馈。评教过程中若出现评价教师与实际任课教师不符、评价课程与实际所学课程不符等问题,应及时向本院教学秘书反映,待问题解决再继续评价。

五、评教反馈

评教工作结束后,二级学院管理员、任课教师可登录“三明学院智慧教务”查看评教结果。

 

附件:三明学院智慧教务网上评教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4年1224日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第二次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含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