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福建省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4   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我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要求,省教育厅将于3月初进校开展实验室安全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各学院应根据《三明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做到管理责任到人到岗,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实验室安全知识,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氛围。

、工作安排

(一)提交实验室安全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报告提纲撰写本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总结报告,务必于228日(周五)上午12点前在网办大厅“实践教学材料”模块提交。

报告提纲

一、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概况

1.学院实验室基本情况

2.实验室安全经费投入情况(近三年)

3.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责任体系

4.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

5.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

6.实验室安全常规检查与隐患整改(近三年)

7.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近三年)

8.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情况(务必有院级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文件)

二、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亮点

1.亮点工作概况

2.实践应用情况

3.成效意义

三、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不足之处

四、下一步(未来三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划

(二)签订2025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根据《三明学院实验室安全规范(修订)》(明院办发〔202337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校-院-实验室”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与各学院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签订《三明学院2025年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加盖公章后务必228日(周五)上午12报送至行政楼407办公室,另外一份学院自行留存。

2.各学院与所属各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实验室负责人与相关实验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各学院自行留存,学校将不定期开展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评依据。

(三)报送近三年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材料

各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见附件)中的检查项目及检查要点,逐条整理近三年的相关纸质材料并放置于档案盒中(《实验室安全工作总结报告》也放其中),档案盒封面分别有学院名称、整理人签名、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院领导签名、整理日期等信息,务必于228日(周五)上午12前将档案材料报送至行政楼407办公室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教务处

                        2025224



附件1: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