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三明学院党政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期末和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元旦、期末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校内各级各类实验实训场所,尤其是Ⅰ级(重大风险)、Ⅱ级(高风险)实验室等重点场所。
(二)检查内容
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2)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和重点环节(如水电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及仪器设备安全)的安全管理情况。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请于12月28日前通过办事大厅“实践教学材料”模块提交《三明学院各二级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台账》(详见附件1)。
二、元旦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一)严格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实验室负责人须对假期中开展的实验项目进行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保证实验室满足开展项目活动的安全条件。实验人员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包括了解设备操作规程、实验反应工艺和实验场所的危险源、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等方可获得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
(二)规范假期实验室值班工作
各学院应合理安排寒假期间实验室的排班管理,并做好巡查记录(填写附件3),实验室各级安全责任人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保持应急事件响应渠道通畅。寒假期间开放实验室中,学生开展实验须有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导,实验室值班人员做到“实验结束必巡”;Ⅰ级(重大风险)、Ⅱ级(高风险)实验室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增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意识。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
2.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各学院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对照《三明学院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3.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各学院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做好防控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附件:1.《三明学院党政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期末和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3.2025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巡查记录表
教务处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1:附件3.2025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巡查记录表
附件2: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附件3:附件1.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元旦、期末及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