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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学院横向项目管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3-09-27   浏览次数:293

三明学院横向项目管理流程

第一步:项目负责人在接受委托方的项目委托时,起草项目合同(项目合同书范本可到科研处网站下载),并将拟定的合同文本发至科研处邮箱,并电话通知科研处,科研处对合同文本进行初审,并将审核修改意见反馈项目负责人。

第二步:项目负责人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补充后,打印一式4份及以上,经所在单位对合同文本审核后,送交科研处。

第三步:科研处对项目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按照授权,委托代理人在项目合同书上代表学校签字、盖学校合同专用章,经项目委托方认可并签字、盖章,项目合同书正式生效。《项目合同书》需交科研处备份。

第四步:项目委托方按照约定拨付的研究经费到我校财务账户后,根据财务的科研到款通知,科研处予以项目立项。科研处编制校内课题编号。

第五步:项目负责人填写《三明学院横向项目任务书》,经所在单位、项目委托单位盖章后上交科研处。

第六步: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计划,在项目委托方约定的结题时间内完成项目研究。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查,所在单位依据合同,审查项目是否达到约定的结题要求。

第七步:需要鉴定或验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三明学院横向项目结题报告》到科研处,项目方可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