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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请假审批权限
发布时间:2021-06-02   浏览次数:634

教职工请假审批权限


1.教职工请假审批流程

序号

请假类别

请假

期限

请假审批流程

1

 公假、事假

病假等

7天以内

专任教师(实验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行政管理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人事处备案

辅导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学工部、人事处备案

以上请假手续、材料需齐全,并在月考勤表中备案

婚假、丧假、护理假

规定期限

2

产假、进修假(经学校研究同意)

规定期限

专任教师(实验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教务处审核→人事处审核、备案

行政管理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人事处审核、备案

辅导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学生处审核→人事处审核、备案

3

公假、病假

7天及以上

60以内

专任教师(实验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教务处审核→人事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人事处备案

党政机关、教辅单位行政管理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人事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人事处备案

二级学院行政管理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人事处审核→联系领导审批→人事处备案

辅导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学生处审核→人事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人事处备案

事假

7天及以上

15天以内

4

公假、病假

60天及以上

专任教师(实验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教务处审核→人事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校长、书记审批→人事处备案

党政机关、教辅单位行政管理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人事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校长、书记审批→人事处备案

二级学院行政管理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批→人事处审核→联系领导审批→校长、书记审批→人事处备案

辅导员: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学生处审核→人事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校长、书记审批→人事处备案

事假

15天及以上

2.全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请假流程

序号

请假对象

请假期限

 请假审批流程

1

党群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


个人提交审批单→党政办公室办理→分管校领导签审→报党委书记审批

2

行政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


个人提交审批单→党政办公室办理→分管校领导签审→报校长审批

3

二级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含主持工作副职)


个人提交审批单→党政领导相互审批→党政办公室办理→联系校领导签审→报党委书记、校长审批

4

各单位

副职

在省内一周以内(含一周)

个人提交审批单→本单位正职审批→党政办公室办理→党政机关、教辅单位报分管校领导(二级学院报联系领导)审批

5

到省外或省内一周以上

个人提交审批单→本单位正职审批→党政办公室办理→党政机关、教辅单位报分管校领导(二级学院报联系校领导)签审→报党委书记、校长审批

 备注:分管校领导指分管业务工作(党政机关、教辅单位)的校领导;联系校领导指联系二级学院的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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