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6级师范生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及优秀指导教师的决定

各学院:

2016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已圆满结束。根据《三明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明院办发〔201939号)文件精神,经各相关学院评选推荐师范学部审核、公示,确定对在教育实习过程中表现突出的肖程恩等44优秀实习生陈桐等8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特此决定。

 

附件:2016级师范生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

关于表彰2016级师范生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及优秀指导教师的决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