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二次)
三明学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三明学院2023年-2025年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三明学院2023年-2025年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明建招[2023]8019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入围家数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 3家 | 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 | 5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书。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具备指派处理三明学院各学科领域相关专利代理事务能力的专利代理人团队,且代理人员需具有执业资格,其中具有执业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人数不少于3人; (2)2020年至今为高校类似服务的业绩不少于三项;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7.2获取地点及方式: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96号2幢3层)。
7.3.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08月03日09时00分递交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96号)。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08月03日09时00分;地点: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96号)。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采购人:三明学院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
联系人:吉老师
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96号咨询公司
联系人:周工/张工
联系方法:0598-7999075/7999278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银行:建行三明新泉支行 |
帐户名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帐 号:35001647136050001471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