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作 动 态
(第6期)
我校认真组织开展“每年一次,每人10元,向见义勇为勇士献爱心”活动
根据明综治委〔2009〕23号文件精神,我校认真组织开展“每年一次,每人10元,向见义勇为勇士献爱心”活动。
校党委书记马国防同志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机关党委、工会两个职能部门在教职工中迅速组织落实好该项工作。马书记强调,要把捐款活动作为我校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际行动。
机关党委、工会根据校领导的批示,迅速召开碰头会,做好组织此项活动的计划安排,抓好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为了让每位教职工明确开展该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我们专门发出了“每年一次,每人10元,向见义勇为勇士献爱心”倡议书,强调奖励与救助见义勇为勇士,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需要政府的关注,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只有让勇士们真正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只有让他们的医疗和生活有切实的保障,见义勇为的精神才能发扬光大,见义勇为事业才会后继有人。
为了使教职工捐款方便、及时、有序,工会召开了各工会小组长会议,指定专人负责。目前已收到2009年捐款6640元,并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汇入三明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帐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