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动态(2010年第3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3-26浏览次数:54

学 习 动 态

2010年第3期)

三明学院综治办编印                  2010年3月26

二○一○年三明学院治安综合治理与安全稳定工作目标 管 理 责 任 书

 

2010年,是学校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更是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起始之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市委七届七次全会、校一届五次“双代会”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三明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实现学校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构筑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中共三明学院委员会、三明学院与校内各部门、各单位签订治安综合治理与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认真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综治与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要层层狠抓落实,真正把综治维稳责任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把综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与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奖惩;年内集中研究综治工作不少于两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作为各部门、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述职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致使本部门、本单位发生影响稳定的问题、事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二、高度重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健全和落实本部门、本单位的稳定责任制,制定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工作制度或工作预案,加大对本部门、本单位安定稳定情况的排查力度,增强维护校园公共安全的能力。要把及时发现、掌握、解决师生员工的民生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议事日程上,尽最大努力把各种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在内部、在萌芽状态。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对涉及影响校园稳定的人和事,及时向校综治办公室报告;若发生重大事件,各部门、各单位在应急处置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口头报告校领导或保卫处,在3小时之内作出书面报告,并做好续报工作,不得出现瞒报、漏报、迟报。

三、狠抓管理,确保校园内部安全。

1.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稳定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稳定工作检查并建立台帐,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各种安全稳定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和放射性物质、重要设备的单位以及网络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等重点要害部位和图书馆、食堂、教室、实验室、宿舍等人群密集的场所的管理部门或单位要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配合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堂饮食卫生的管理,防止公共卫生事件发生;重点做好实验室、电器设备、消防安全通道、消防器材的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2.进一步完善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突发性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安全稳定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避险等处置工作模拟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稳定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3.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范管理,注重安全教育,防止失、泄密及计算机病毒和有害信息传播。

四、加大综治和安全稳定宣传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稳定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学校推行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加强综治和安全稳定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和新生入学军训学习、“119”消防宣传日等教育契机和各种敏感时段,强化普法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消防和交通安全等教育,加大综治宣传力度,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综治意识,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自觉抵御“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渗透破坏活动的能力。明确告诫师生员工禁止在校园内传播宗教。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研讨会、报告会、讲座的管理,绝不给错误的政治观点和有害言论信息提供传播渠道。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犯罪案件发生。

五、持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作为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的保障工程、民心工程、基础工程,为综治平安建设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要制定实施2010年综治和稳定工作计划,发动本部门、本单位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认真完成校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校综治办部署的各项任务,使本部门、本单位师生员工对党政主要领导抓综治工作满意度达到95%以上,对“平安校园”建设知晓率达到95%以上,对校园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