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届“十佳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三明学院优秀(十佳)毕业论文(设计)及指导教师评选办法》(明学院教字〔2017〕53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为不断提高我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鼓励师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勤奋钻研、勇于创新、打造精品,决定开展2019届“十佳毕业论文 (设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数量

本科“十佳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十佳”)评选对象为通过各二级学院答辩并获得“优秀”成绩的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数量为10篇(项)。

二、评选内容和标准

(一)评选分三种类型:

1.学术论文类:主要包括理论研究、调研报告、真实课题、模拟课题等。评选内容和标准见附件2。

2.综合设计类:主要包括工程设计、技术开发、软件工程等。评选内容和标准见附件3。

3.文艺作品类:主要包括个人展演、艺术作品等。评选内容和标准见附件4。

(二)已获鉴定的成果优先参评,成果包括专利、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省级以上的学科竞赛等,且需与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相关。

三、评选程序

(一)二级学院申报

根据自愿申请和导师推荐的方式,各二级学院按照2019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比例确定参评的毕业论文(设计)篇(项)数。毕业生人数<200人的学院推荐1篇(项); 200人≤毕业生人数<300人的学院推荐2篇(项); 300人≤毕业生人数<500人的学院推荐3篇(项);毕业生人数≥500人的学院推荐4篇(项)。参评毕业论文(设计)的复制比不得大于10%。

(二)网络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参评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打分。

(三)答辩评审

1.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参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现场答辩评审;

2.参评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时间为15分钟(其中学生ppt汇报时间为5分钟,专家提问时间为10分钟),答辩必须由参评毕业论文(设计)作者本人完成。文艺作品类的需自带设备和素材进行现场展演或模拟演示。

3.专家按参评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应类型标准进行评审打分(百分制)。

(四)评审结果认定与公示

1.评审结果由网络评审平均成绩×40%+现场答辩平均成绩×60%组成,按照成绩排名遴选10篇(项)入围作品。

2.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若无异议则确定为三明学院本科“十佳毕业论文(设计)”,其指导教师确定为三明学院“十佳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五)表彰奖励

学校将在本科生毕业典礼上对获得“十佳”的学生和指导教师予以表彰奖励。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其它

1.《三明学院2019届本科“十佳毕业论文(设计)”申报表》(见附件5)纸质稿(一式5份)及电子稿。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纸质稿(一式5份)及电子稿。

3.与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的专利、获奖证书或已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

4.申报文艺作品类除需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视频或原作。

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31日前统一将相关申报材料报教务处实践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