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教规[2024]1号)文件之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艺术与设计学院依据《三明学院2025年春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信息》进一步摸排了建档立卡等学生的资助情况,现对有遗漏的学生予以助学金补发,共6人,其中自愿放弃的有马丹丹等2名学生,补充认定为特别困难的有吴毕英等3名学生,由困难调整为特别困难的有0名学生,由其他困难调整为特别困难的有阿卜杜热合曼·伊米尔等1名学生,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一、补充认定的特别困难贫困生共3人:
23服装与服饰设计3班 吴毕英
21动画3班 林钰辉
24视觉传达设计班 刘研熙
二、由其他困难调整为特别困难的学生为1人
21数字媒体技术1班 阿卜杜热合曼·伊米尔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当面或署名书信、电话反映。
联系方式:冯老师 18605986116
纪检监督:林老师 13375073846
联系地址:艺术楼360A艺术与设计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