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教规〔2024〕1号)文件之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艺术与设计学院依据《三明学院2026年春季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信息》进一步摸排了建档立卡等学生的资助情况,现对有遗漏的学生予以助学金补发,共8人,其中自愿放弃的有马丹丹等3名学生,补充认定的特别困难贫困生有吴毕英等5名学生,由困难调整为特别困难的有0名学生,由其他困难调整为特别困难的有0名学生,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一、补充认定的特别困难贫困生共5人:
24服装与服饰设计1班 刘佳怡
24环境设计班 戴子贤
25美术学1班 刘倩倩
25美术学1班 夏慧子
22数字媒体技术2班 李烨曲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当面或署名书信、电话反映。
联系方式:冯老师 18605986116
纪检监督:林老师 13375073846
联系地址:艺术楼360A艺术与设计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