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学院党组〔2006〕5号 关于蔡惠温同志任职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各单位: 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蔡惠温同志任三明学院设计院副院长(正科级),原任三明高等专科学校的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中共三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二OO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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