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学院〔2006〕92号 关于张冀闽同志任职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各单位: 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张冀闽同志任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副处级),不再担任教务处副处长职务。 三明学院 二OO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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