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学院委员会组织部(通知)
明院委组〔2007〕3号
关于进行处级干部试用期满工作考核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各部门:
我院2006年1月提任的处级干部试用期已满,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新任干部试用期间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处级干部试用期满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06年1月提任的、试用期满的处级干部。
二、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要求,在全面了解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方面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试用期内干部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考核方式
采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办法。
1、个人述职:机关处级干部在机关全体人员和系党政领导范围述职,每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各系处级干部在本系全体人员中述职。
2、民主测评:按述职范围测评。
3、个别谈话:通过谈话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了解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四、测评安排
1月22日开始至26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月22日下午:中文系、政法系、外语系、数计系
1月23日下午:经管系、物机系、土建系、体育系
1月24日上午:机关及教辅单位
1月24日下午:艺术系、化生系、教师教育系
五、其他
1、经考核胜任现职,报院党委审定后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经院党委审定后,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的职级安排工作。
2、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单位严肃对待,认真组织。
3、请考核对象填写《干部试用期鉴定表》(请到本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于1月26日前交组织部干部科陈皓收(也可发送至陈皓邮箱内)。
网址http://218.5.241.16/cgi-bin/zzb/index.cgi
二OO七年元月十五日
主题词:干部工作 试用期满 考核 通知
抄送:院党委委员
中共三明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7年1月15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