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11-23   浏览次数:61

    明院委党校字〔2007〕4号
    
    关于举办第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了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按照中组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三明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决定举办第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
    2、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3、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4、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方法。辅导课由校党校统一安排;自学与讨论由各党总支部负责安排。培训期满,进行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三、培训对象
    未参加过校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教工学员名额不限,学生学员各系控制在50名以内。学员登记表(附后)请于11月30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审核(同时发送至朱悦邮箱)。
    四、培训时间
    拟定于2007年12月5日至12月25日(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联系人:陈皓,联系电话:8398766,8688959
    五、培训要求
    1、自觉遵守党校的有关规定,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应履行请假手续。凡缺课两次的学员,取消结业考试资格。
    2、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积极参加小组讨论;认真写好学习小结。
    3、自觉遵守考试制度。学员参加结业考试,应遵守考场规则与考试纪律。
     六、表彰与奖励
    学习结束将表彰优秀学员若干名。
    优秀学员条件: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讨论时积极发言,考试成绩优秀,在学习、活动中起到带头作用。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党建 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 通知
     中共三明学院委员会党校办公室  2007年11月23日印发
     (共印20份)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25号电话:联系电话/传真:0598-8398766Email:smxyzzb@163.com

三明学院党委组织部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