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丽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人: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1-04-08   浏览次数:44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经研究决定:

魏丽娟同志发展规划处处长免去人事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职务;

高浩同志机电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免去机电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刘持标同志信息工程学院院长免去信息工程学院院长(主持工作)职务。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从2021年4月起至2022年3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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