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春季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人: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1-03-16   浏览次数:30

各基层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标准》等文件要求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障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决定举办第2728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短期集中培训,引导全校党员发展对象认真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进一步了解党的政治生活准则,提高党性修养和共产主义觉悟,端正入党动机切实提高我校党员发展对象的整体质量。

二、培训方式

采取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交流研讨、观看教学片、撰写心得体会、自学等多种形式。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疫情防控期间,采用线上培训和线下实践教学相结合,通过网络课堂、专题讲座、线上研讨等形式开展线上教学,结合疫情防控开展志愿服务实践教育。

三、培训对象

列入2021年下半年学校党员发展计划的对象,包括教工和学生。

培训班次

1.第27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承办单位:教育与音乐学院党委

2.第28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承办单位:海峡理工学院党委

五、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九大报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培训要求与考核

1.培训由校党校统一组织部署,各承办单位做好组织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考勤制度,跟班听课,组织好自学和讨论。同时做好负责汇总、整理培训方案(课程安排表)、学员花名册、成绩表(含合格人员的证书编号)、试卷样卷(线下考试)、活动总结、新闻报道(复印件)等材料,并于培训班结业一周内将电子版、纸质版报校党委党校,材料交齐、考试合格者经校党校审核后,由校党校颁发《结业证书》。

 

2.结业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平台为易班网。承办单位根据校党校统一安排,负责组织本班次学员集中考试。考试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内容涵盖新党章、十九大报告等。

3.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自觉遵守培训考勤制度,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课后自觉阅读规定的学习材料,联系实际进行理性思考。对冒名顶替上课、考试或者舞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直接取消其学习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4.各承办学院党委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教学内容,积极做好发展对象集中教育培训及考试、管理等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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