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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5月“星级义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6   浏览次数:185

关于评选20195“星级义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三明学院义工管理暂行办法》,为表彰先进,规范义工服务管理,弘扬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的精神,现开展2019年5月星级义工评选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奖励标准

原则上每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星级义工,分年级奖励前300名相应级别优秀义工一年级奖励一星级,二年级奖励二星级,三年级奖励三星级依此类推,奖励标准为每人500元。

二、评选条件

(一)一星级义工评选条件

1在校学生参加义工服务时间截2019515日,义工服务时长达到或超过100小时且义工服务表现良好的学生;

2遵章守纪,道德品质优良

(二)二星级义工评选条件

1在校学生参加义工服务时间截2019515日,义工服务时长达到或超过300小时且义工服务表现良好的学生;

2遵章守纪,道德品质优良

(三三星级义工评选条件

1在校学生参加义工服务时间截2019515日,义工服务时长达到或超过600小时且义工服务表现良好的学生;

2遵章守纪,道德品质优良

(四四星级义工评选条件

1在校学生参加义工服务时间截2019515日,义工服务时长达到或超过1000小时且义工服务表现良好的学生;

2遵章守纪,道德品质优良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三明学院星级义工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星级义工提供一星级义工证书,申请三星级义工提供星级义工证书,依此类推。

3各二级学院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有关细则,认真审核学生申报材料,并公示评选学生的义工时长和评优次数无异议后报送至校学工处

4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二级学院报送材料,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将评选材料于5月21日下午4:00前报送校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坚持标准,严格条件,宁缺毋滥,反对弄虚作假,做好学生教育引导工作。

附:三明学院星级义工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19年5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