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院学工〔2019〕35号
关于开展三明学院2019年“星级义工”认定及奖励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三明学院义工管理暂行办法》,为表彰先进,弘扬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的精神,现开展2019年12月“星级义工”认定、奖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一星级义工评选条件
1.在校学生参加义工服务时间截至2019年12月15日,义工服务时长达到或超过100小时且义工服务表现良好的学生;
2.遵章守纪,道德品质优良。
(二)二星级义工评选条件
1.在校学生参加义工服务时间截至2019年12月15日,义工服务时长达到或超过300小时且义工服务表现良好的学生;
2.遵章守纪,道德品质优良。
(三)三星级义工评选条件
1.在校学生参加义工服务时间截至2019年12月15日,义工服务时长达到或超过600小时且义工服务表现良好的学生;
2.遵章守纪,道德品质优良。
(四)四星级义工评选条件
1.在校学生参加义工服务时间截至2019年12月15日,义工服务时长达到或超过1000小时且义工服务表现良好的学生;
2.遵章守纪,道德品质优良。
二、奖励标准
分年级奖励相应级别优秀义工,一年级奖励一星级,二年级奖励二星级,三年级奖励三星级,依此类推。每人500元。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三明学院星级义工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二星级义工提供一星级义工证书,申请三星级义工提供二星级义工证书,依此类推。
3.各二级学院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有关细则,认真审核学生申报材料,公示认定名单和奖励名单,无异议后报送至校学工处。
4.校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二级学院报送材料,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将评选材料于12月19日下午4:00前报送校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坚持标准,严格条件,宁缺毋滥,反对弄虚作假,并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附:三明学院星级义工申请表
三明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 三明学院星级义工申请表姓名: 学号: 学院: 班级:
义工时长 | | 受资助情况 | | 申请 等级 | |
学习 成绩 | 平均分: (学院盖章) |
主要事迹 | (可另附) |
二级 学院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校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