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的几个公告通知(2022年4月13日)
发布时间:2022-04-13  浏览次数:872

1.2022年3月开始,各单位提交处置总金额超过5万元的处置申请,需附有二级单位的学院或部门会议纪要,内含集体是否同意该批资产报废处置的记录。关于处置鉴定签字和底下领导签字级别要求详见《三明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21〕24号文件。

 2.各单位有接收捐赠资产时应该与捐赠方有书面版的捐赠协议,最好留有发票,属于固定资产的应按照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入库,可事先咨询国资处。

 3.属于固定资产的入库一定要有申购单、发票和验收单,自行采购的也要有。

 4.为规范资产信息化管理,固定资产录入系统时请注意:

(1)电子产品的名称统一写为品牌+品名,如惠普电脑”“惠普笔记本电脑”“联想打印机”“格力空调”“科密碎纸机”“海信电视等等;

2)各种电脑,无论是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工作站(电脑)、平板电脑,统一用分类代码:05010105,分类名称:微型电子计算机;

3)合同编号即为验收单上的“合同号”,是手写的两个英文字母+年份+序号的组成;如果自行采购的没有合同号,请在合同编号栏填写申购编号,并在号码后写上“申购编号”四个字;

(4)电子产品一般都有出厂编号,请填在系统里的“出厂编号”栏里。若一件资产有两个出厂编号的,如电脑分显示器和主机编号的、空调分内外机编号的,一个写在“机身号”栏,一个写在“出厂编号”栏,并配文字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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