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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10-09-05  |  来源:海峡理工学院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部署,支持和推动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促进该地区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意义,明确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重大意义。

  海峡西岸经济区东与台湾地区一水相隔,北承长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是我国沿海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与台湾地区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具有对台交往的独特优势。近年来,福建省大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两岸关系出现重大的积极变化,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快发展和开展与台湾地区合作提供了重要机遇。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是进一步发挥福建省比较优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沿海地区经济布局,推动海峡西岸其他地区和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强两岸交流合作,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战略部署,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

  (二)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