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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2  |  来源:海峡理工学院

各学院: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促进教学相长,根据《三明学院课堂教学学生评价办法》(明学院教字〔2009〕54号)的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各院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及评教系统的前期设置工作: 61- 69

(二)学生网上评教:610- 621

二、组织实施

(一)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各学院负责组织学生评价及评教系统的前期设置工作,设置步骤见附件1;

(二)各学院要开展学生评教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学生明确评教的目的、意义和评教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本着对自己负责、对教师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力争参评率达到100%,学院组织学生评价步骤见附件1,学生具体评价步骤见附件2。

三、具体要求

(一)全校学生必须进行评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学期的考试成绩;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把学生评教工作作为检查本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来加以实施,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评教质量;

(三)多位任课教师授课的课程,只能对实际授课的教师进行评价,不能评价其他教师,以免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如学年论文只能评价本人的指导教师;

(四)评教过程中若出现评价教师与实际任课教师不符、评价课程与实际所学课程不符等问题,应及时向本院教学科研秘书、教务员反映,待问题解决再继续评价,以免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附件:

1.评教系统的前期设置和开放说明

2.学生网上评教的步骤

                                                    三明学院教务处

201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