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院发〔2017〕77号

三明学院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国(境)外
合作办学项目教学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
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三明学院国(境)外合作办学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明院办发〔2015〕21号),为及时核定和发放合作办学单位专业建设奖励费和教师授课酬金,经研究,决定对参与我校闽台合作项目与国际合作项目办学的各合作学院2016-2017学年国(境)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管理工作和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请根据考核安排,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三明学院2016-2017学年国(境)外合作办学
项目教学管理工作考核安排
三明学院
2017年11月13日
三
明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印发
附件:
三明学院2016-2017学年国(境)外
合作办学项目教学管理工作考核安排
一、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
考核内容为明院办发〔2015〕21号文件《三明学院国(境)外合作办学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和附件2中所设定的项目。采取各院先行自评、考核组评议审核、查看相关材料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请各合作学院做好设定项目的自评,并做好必要的支撑材料准备。
二、成立考核小组
组 长:赖祥亮
副组长:王立端、张敬丰
成 员:教务处1人,海峡理工学院2人,国际学院2人,管理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鞋服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动漫学院、资源与化工学院和体育学院1人(院领导或分管领导、教务员)。
考核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16日
四、考核安排:
学院 | 时间 | 备注 |
管理学院 | 11月15日上午8:30至11:40 | 8:10在海峡理工学院会议室召开考核小组考评预备会 |
机电工程学院 | 11月15日下午14:40至15:40 | 国际学院不参与 |
资源与化工学院 | 11月15日下午15:50至17:00 | 国际学院不参与 |
建筑工程学院 | 11月16日上午8:10至9:40 | |
海峡动漫学院 | 11月16日上午10:00至11:40 | 国际学院不参与 |
体育学院 | 11月16日下午14:10至17:00 | 海峡理工学院不参与 |
艺术学院 | 11月16日下午14:10至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