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育人
列表与详情

首页  党建思政  资助育人

2017-2018学年海峡理工学院“自强自立之星”评审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8-09-14  |  来源:海峡理工学院

 

三明学院海峡理工学院文件

明院理工201813

2017-2018学年海峡理工学院“自强自立之星”

评审情况报告

为扎实做好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和资助工作,培养我大学生自强、自立、自信的精神,培育学生典型,激励和带动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锐意进取、成长成才根据《海峡理工学院自强自立之星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稿),现将我院2017-2018学年的“自强自立之星”评审工作主要做法、评议小组成员、名额分配、评审结果等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强自立之星”评选领导小组

长:林光初

副组长:王立端

员:苏晨帆 黄景旺

二、“自强自立之星”评议小组

长:苏晨帆

副组长:严宇 颜华耀

员:张爱琴 谢珅 陈昱霖 蒋明华 李婷 林一帆 韩超众 王晓妍 戴有建

三、评审时间

2018年9月 8日至2018年9月14日

四、评审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院党委书记林光初为组长,王立端院长为副组长,团委负责人、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强自立之星”评审的组织和审核工作;成立由辅导员苏晨帆为组长、院勤工助学分会负责人为副组长以及各专业(班级)代表组成“自强自立之星”评审工作评议小组,负责“自强自立之星”的具体评审工作。

(二)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成绩突出,效果良好(以勤工助学岗位考核总分高低为准)2、遵章守纪,表现良好,没有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分3、诚实守信,学费缓缴无违约勤俭节约,无不当经济消费行为;4、暑期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青年志愿者活动表现良好,受到当地教育局表扬的同学可优先参评。

  五、评审程序和名额

(一)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三明学院自强自立之星候选申请表》2、评议小组初审并进行公示3、学院评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校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二)名额:评审名额按学院上岗人数(毕业班除外)的20%计算;

 六、评审结果

根据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2017-2018学年“自强自立之”初审名单如下:

吴乐泉  2015级财务管理              陈丹妮  2015级财务管理

罗瑞欣  2015级环境设计              谢  芳  2016级财务管   

方小娜   2016级财务管理             罗梦薇  2016级环境设计             

黄雅丽   2016级生物技术             颜林洁  2016级生物技术             

郑佳佳   2016级生物技术             陈惠勤  2016级市场营销             

陈  欣   2016级市场营销             郑炜真  2016级市场营销             

缪宁滟   2016级土木工程             李  欢  2017级生物技术

  2017级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张爱琴  2017级生物技术   

颜华耀   2017级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蒋明华  2017级生物技术

三明学院海峡理工学院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