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2018〕15号
海峡理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
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依照关于《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院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已按要求完成,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审依据:
(一)政策依据
明院办〔2018〕22号《关于印发<三明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院理工学〔2016〕10号《海峡理工学院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二)评审条件
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纳入评审范围: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勤工助学,勤俭自强。
二、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提交申请表格和材料,班委会组织全体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初审名单;
2、辅导员对班级初审名单逐个进行调查和访谈,将核查报告连同有关材料提交到院勤工助学联合会;
3、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候选人名额分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本院人选;
4、确定的人选在全院范围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名单以及有关材料交校资助中心。
三、公示情况
海峡理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公示时间:2018年9月28日——2018年9月30日,公示期间无异议。
四、评审结果:
根据评审条件及评审程序,院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确定以下38名学生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2名学生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候补人员,名单如下:
候选人(38名)
陈丹妮吴宝梅李惠珍刘依婷罗瑞欣邓志宏
严毓欣杨才秀兰利标杨静吴芳王晋玮
邹淮宇林正瀚林君陈燕卿李清培刘建库
郑佳佳谢芳黄雅丽缪宁滟陈欣游复盛
方小娜黄巧玲蔡礼威赖安萍王亮亮郑炜真
王小芳张钰芳颜华耀黄小宏陈锦洪芳玉
严宇李欢
海峡理工学院
2018年9月28日
海峡理工学院 | 2018年9月29日印发 |
共印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