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实验室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8-06   动态浏览次数:354

1.摄影实验室为文传学院教学、学生实验、实践使用,使用和管理遵循实验室管理规定

2.教学老师使用摄影实验室根据教学时间由管理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开放。其它时间的使用由分管院长审批后开放使用。

3.学生申请使用摄影实验室由分管院长审批后,由管理人员对其开放使用。

4.摄影实验室使用前请认真阅读设备设施使用规范,依照使用规范进行设备的开启、使用和关闭。因违反使用规范造成设备损坏的,根据情况进行赔偿。

5.在摄影实验室内的使用相机结束后请及时归还。不得将单反等贵重仪器滞留在实验室内。

6.摄影实验室内摄影灯的使用和操作请按照规范进行。

7.摄影实验室使用完毕,须检查所有设备关闭情况并切断电源开关后,关门离开。

 

三明学院文化传播学院

     2016.9.1